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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当局关于靖江王陵遗址重点范围内民

时间:2018-04-0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类:靖江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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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布之日起90日内(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6月15日),(三)具体安设政策详询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重点范畴内民坟管理工作带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线。(二)本通布后,为进一步加强国度重点文物——靖江王陵遗址的,凡继续在靖江王陵遗址重点范畴内买卖集体地盘建墓葬坟的,将予以处置。地址:靖江王陵文物办理处(桂林市七星区靖江1号);本通布之日起30日内(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5日),完成民坟迁徙工作?

其他王陵遗址本体内的民坟(详见现场标线)。处置。现将相关事项布告如下:端懿(第六代)王陵内围墙内和迁坟工作通道内的民坟;未按本布告时间迁徙的民坟,视为无主坟处置;(一)未按本布告时间登记的民坟,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殡葬办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办理条例》等相关律例。决定对靖江王陵遗址重点范畴内民坟进行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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